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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孝子1128年 宋 · 范浚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二八一、《范香溪文集》卷二一
蔡定字元应会稽人
家世微贫,父革依郡狱吏,佣书以生,力使学,身劳苦资之,以故定处黉校,稍稍有称。
郡狱吏一日坐舞文法被系,革以诖误,例在劾中。
革年七十馀矣,法当免系,鞫胥任泽削其籍年而入之罪,罪且与狱吏等。
案具,府奏上之,方待命于朝,故俱久囚,而革不得独决。
窃痛念父当耆年,以非辜堕圄狴,誓将身赎。
数诣府号诉,请代坐狱,弗许;
请效命于戎行,弗许;
请隶伍符为兵人,弗许。
定知父终不可赎也,仰而呼曰:「天乎,将使坐视父缠徽纆乎?
父耄耋,不应连系;
佣书罪,不应与狱吏等。
理明矣,而无所云诉。
父老而刑,定之生其何益乎?
图死矣,庶有司哀怜,幸而释父,则虽委身重泉,于登天为不殊」。
于是预自志铭其墓,又为状若诣府者,结置袂间,皆叙陈致死之由,冀其父之必免也。
建炎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,自没河死。
府帅闻之,惊曰:「真孝子也」。
立命出革,厚为具棺敛事,而抚赒其家。
兰溪范浚曰:呜呼大孝,吾不得而见也,孝若定者,亦今世之所鲜闻也。
世之人视亲,若视其妻子之心切焉者,无也。
彼惟庸爱在妻子,而斯须之爱在亲。
亲有劳苦,不肯一勤其手足代之,其肯杀身以出父于囚牢中乎?
今之为人子者,有觞酒豆肉,持羞其亲,则已色然自得,谓为难能之孝,况若定之捐躯活父,其为孝又可究乎?
予得定所为志铭与状,感其言情哀至,至为泣下。
孝若是,是宜见旌于时,而事不上闻,将无以自见,故为作传,冀他日万一获私于良史氏。
偶作 南宋 · 蔡戡
七言律诗 押蒸韵
老僧真是百无能,有口何尝话葛藤。
入定参禅良自苦,超凡入圣又谁曾。
东西路别徒劳泣,南北宗分自取憎。
个里无禅亦无佛,常行粥饭在家僧(以上《永乐大典》卷八九六引《蔡定斋集》)
南岩 南宋 · 蔡戡
七言绝句 押删韵
笋舆兀兀一南岩,人在千峰紫翠间。
剩欲日来陪杖屦,其如病足怯登山(同上书卷九七六六引《蔡定斋集》)
满江红 野眺用前韵 清 · 王策
 押词韵第十部
岭月溪云,是大地、天然图画
正到处、红泥燕幕,绿香莺榭。
箔风柔蚕浴蚁,春田水足秧行马。
渐前山、暮色远浮空,苍然者。

枫栎暗,村添社。
菱荇暖,鱼堪射。
且排当花事,评量酒价。
此日行藏箫鼓队,他年心事渔樵话。
彼封侯、李蔡定何如,人中下。